2014年07月04日08: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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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人员被依法判

 淮海晚报讯:希望通过本案扭转金湖仪器仪表企业长期遭受产品侵权假冒困扰的现状。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丁然说。日前,生产假冒江苏红光仪表厂有限公司等企业产品,并在互联网上架设假冒网站的犯罪分子陶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

金湖仪器仪表行业自上世纪70年代末就开始发展,属于金湖的传统产业,属于国家级仪表线缆创新特色产业,是江苏仪表线缆品牌集群基地,我公司是金湖仪器仪表行业的龙头企业。2018年至2020年期间,陶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雇佣他人在互联网上架设红光仪表等公司的假冒网站,在网站上使用红光仪表苏仪等注册商标,并以红光仪表等公司的“上海办事处”名义对外宣传和招揽业务。陶某接到业务后,委托别人生产假冒红光仪表等公司的产品,以及从其他公司或网上购进其他品牌产品后,自己将原品牌标签撕毁,贴上假冒红光仪表等品牌标签,予以销售。在销售过程中,陶某在其与客户签订的部分购销合同、产品装箱清单中,使用假冒苏仪等注册商标。2019年至2020年期间,陶某与25家公司业务往来中,使用假冒苏仪等注册商标,非法经营额共计34万余元。

鉴于陶某在被捉拿归案后,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最终法院依法判决陶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丁然介绍说,在审理此案时,法院通过走访调查,得知目前金湖类似的侵权行为泛滥,辖区企业深受其害。该起案件通过对陶某判处实刑,有效警示防止侵权行为再发生,有助于净化我市创新环境。